机构概况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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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校纪委协助校党委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校党委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校纪委书记担任国家监委驻上海交通大学监察专员(简称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统称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代表国家监委履行对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所有监察对象的“上对下”监察监督职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把政治监督贯穿监督全过程,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强化执纪审查力度,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严肃追责问责,协助校党委开展校内巡视工作,推动构建全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等。


二、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学校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视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机关、部门协助、支持巡视工作,推动建立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负责巡视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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