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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履责能力——纪委办监督检查室开展系列业务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13:24

为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质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纪委办监督检查室近期组织开展了系列业务学习活动。本轮学习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规则规定的解读和研讨。

7月7日,紧扣业界热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了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推动该法的深入学习。同志们表示,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必然要求。该法的出台补齐了过去对部分监察对象无法给予政务处分的法律短板,织密了职务违法的惩戒网,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

7月23日,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了解如何通过“问责”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监督检查室通过对条款摘要的解读,以及鲜活的典型案例生动分析了《条例》出台前后对“问责”的理解和运用的差别,更加规范明确了今后使用“问责”的情形、方式及程序。同时进行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使大家明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具体规范。大家共同讨论了如何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聚焦职责定位不断提高纪检机关履职尽责本领,强化政治监督,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切实贯彻到本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

8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主题学习,梳理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等规则,大家结合在处理检举控告等工作中的实践,纷纷表示《规则》的出台对今后进一步运用好监督执纪工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有利于提高检举控告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

系列业务学习吸引了纪委办、巡察办年轻同志参加,大家踊跃发言,不时提问讨论,一致认为通过本次学习充实了纪检理论知识,对本职工作有诸多借鉴和启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实现我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监巡干部必须要通过学习练好基本功,增强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撰稿 程玥

摄影 杨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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