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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校纪委办组织学习《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17:1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1号文件精神,落实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议要求。春季学期第一天,2月10日下午,校纪委办举办第二期“纪检干部说纪检”活动,专题学习《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承领学,纪委办全体专职纪检干部参加。


周承首先带领大家逐字逐句学习《意见》原文。周承在领学时指出,《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了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检查职责、赋予监察权,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格局、工作职责、工作体系;明确了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方面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报告、联合审查调查、沟通协调、支持保障工作机制。根据《意见》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中管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纪委监委对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日常领导,驻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做好相关工作。中管高校纪委书记担任国家监委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

周承强调,全体专职纪检干部要把落实《意见》与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敢于斗争、精准高效、严守底线。纪委办要结合《意见》精神,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真正做实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扎实行动和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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